余姚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余姚市位于浙江省东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9′、北纬30°03′。总面积1527平方千米。2005年底,户籍人口82.58万人。余姚市位于浙东宁波平原,东与宁波市江北区、鄞州区相邻,南枕四明山,与奉化、嵊州接壤,西连上虞市,北毗慈溪市,西北于钱塘江、杭州湾中心线与海盐县交界。东西极距58.5公里,南北极距79公里。总面积1526.8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805.09平方公里,占52.73%,平原432.51平方公里,占28.33%,水域289.26平方公里,占18.94%。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四明山山峦起伏,间有盆地、谷地,最高峰芦山乡青虎湾岗,海拔979米;中部姚江平原,有弧山残丘,点缀两岸;北部为滨海冲积平原。全市耕地64.35万亩,园地9.84万亩,林地72.15万亩。主要河流姚江,源于境内四明山夏家岭,自西向东流经中部,汇入宁波市甬江出海,全长109公里,境内流长54公里,支流30余条,纵横交错,织成水网。并有众多湖塘水库。牟山湖为境内最大海迹湖,正常蓄水420万立方米,四明湖为最大人工湖,总库容1.2亿立方米。全境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区,阳光充沛,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步。年平均气温16.2°C,日照2061小时,无霜期227天,降水量1361毫米,自然条件优越。山区溪流众多,水力资源较为丰富,可开发小水电约2万千瓦,已开发9414千瓦。姚南山区萤石、高岭土和花岗岩资源丰富,有开发价值。萧甬铁路横贯中部,329国道穿越境北,姚江为浙东运河一段,水陆交通便捷。南部山区地势险要,为浙东战略要地。